大武口区教育体育局文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的通知
辖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近期,经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等基础教育数据比对核实,发现个别学校学生学籍状态信息与实际不符,存在“人籍分离”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防止因入学未建立学籍导致失学、转学升学未办理学籍变更造成辍学、学籍违规处理发生虚假控辍等情况,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的通知》(宁教办函〔2019〕198号)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学籍管理的规定要求,强化学籍管理对控辍保学监测作用,增强工作主动性,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职责。各中小学校要切实肩负起学籍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加快解决问题学籍,防范发生“人籍不符”等学籍管理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队伍建设。各学校要落实专人负责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权责清晰、时限及质量要求明确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要保持学籍管理员队伍相对稳定,加强学籍管理员业务培训,今后,区教体局将每年对辖区内学校学籍管理员至少开展一次培训,及时解决业务工作不熟、操作程序不规范等实际问题,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新任学籍管理员严格实行先培训后上岗。
三是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区教体局要监督指导中小学校利用学籍系统,做好在校有辍学苗头学生的标注登记工作(学籍系统中“辍学”界定标准:对无正当原因未到学校上课超过1个星期的标记为“疑似辍学”,“疑似辍学”超过1个月,此期间劝返尚来复学的,学籍系统将自动将该生信息标注为“辍学”),对无理由未到校学生要及时标注上报并开展劝返工作。各中小学校要规范学籍日常数据更新及管理,每周至少1次对学生异动情况进行及时登记造册,每学期至少核查4次学生学籍信息变动情况,全面掌握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各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生注册及毕业升级等业务,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学籍,不积累、不拖延问题学籍业务办理,及时办理系统中“重要业务”(自治区内招生业务、转学业务、转学调档业务、学籍变更等),保证每个环节均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部分跨省转学业务特殊情况及寒暑假除外)。
四是全面开展一次学籍清查工作。为确保今年脱贫攻坚控辍保学数据真实有效,2019年12月31日前,各学校要对学籍系统在校生信息逐一进行核查,摸清学生就读具体情况,对学籍“在校”却实际离校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建立信息台账,并按规定做好学籍处理,同时做好工作记录。请各学校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学校“人籍不一致”情况统计汇总校长签字盖章后报送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管理室(226室)(电子版发邮箱,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也可扫描报送)。
2020年1月,教育厅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市、县(区)学籍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抽查,对学籍管理工作不重视、进展缓慢、问题依旧的市、县(区)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今后,学籍管理工作将作为教育扶贫重要考核指标。
联系人:孙晓娇 电话:2095067
邮 箱:2496398617@qq.com
附件:中小学“人籍不一致”学生情况统计表
大武口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12月2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大武口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12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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